法律咨询 房产权问题

您好,我这里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母亲嫁给我父亲前爷爷和奶奶就同意我爸爸是合法继承人,会继承他们的房产,我爸是长子。之后我叔叔就是我父亲他亲弟弟是入赘别人家的,但叔叔的户口仍然和我们在一起。之后我爷爷不幸去世,后来因为家里房子实在太小,我父亲就从村里批了一块地造了一幢房子,把我们一家三口就是我父母和我的户口以及我奶奶叔叔的户口独立开来了,我们有自己的门牌号。如果老宅拆迁的话,我们是不是还是有合法的继承老宅的权利呢?那个老宅的产权是不是还是我们一家三口和我奶奶共同拥有的,而我叔叔是无房户呢?现在我奶奶说那个房子是她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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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顺强 经纪人

那个房子应该归属你奶奶,你父亲,你叔叔,三个人都有继承权,等分原则,或照顾老人,可适当多分他,你叔叔如果没尽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少分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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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鑫 经纪人

    根据继承法,你奶奶是第一继承人,你爸爸跟你叔叔属于第二继承人,继承跟户口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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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康 经纪人

    如果立遗嘱了 就是你爸爸的 如果没立 第一继承人是你母亲 母亲死后 兄弟都是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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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天赐 经纪人

    归老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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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杰 经纪人

    此房归老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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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秀芹 经纪人

    属于你爷爷奶奶的的共同财产,最起码有一半你们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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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顺强 经纪人

    那个房子应该归属你奶奶,你父亲,你叔叔,三个人都有继承权,等分原则,或照顾老人,可适当多分他,你叔叔如果没尽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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