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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a同租一房,合同是我签的签了一年,住了3个月,a搬走了,我找到了新的合租伙伴,a有义务要回押金吗

当时我和a每人交了1500,一共交了3000元押金,现在a想要回那1500元押金,我有义务还给他???还是可给可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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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全 经纪人

看情况:第一种,你可以不给,因为对方没有到合同期到期,中途搬走,属于违约; 第二种,你可以给,但是不是义务,你自己找到租客了,这个租客的押金可以转给他。 以后两人同时租房的时候,最好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把这些情况写下来,以防到时候发生万一。

全部1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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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四妹 经纪人

    本身是没有义务给他的,因为他没有住满合同期,但是很多事情还是在于协商的,在你找到新的租客之后可以把钱还给a的,我想即使你拿着这个钱也不会安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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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建军 经纪人

    要看谁主动不租房啊!这样押金就可以看能不能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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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军 经纪人

    不需要给的,除非是他自己找到新的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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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成财 经纪人

    根据《国家租赁合同法》就理,A算是中途违约,你有权不给还。但根据情理而言,就需要你自己定夺了,可给可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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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小开 经纪人

    不需要还,但是从道义上讲,可以把下架的押金拿来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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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庆蕾 经纪人

    这要看当时A没有没有说要在这里住多长时间,要是说好住一年,那就不用还的,;如果提前知道他只是短租,就还给他,;呵呵还有,要是感觉A人还不错就要回来,给他吧,出门都不容易;他人不好就一定不要帮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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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林 经纪人

    协商这来,你没有义务给他,那要看你们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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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全 经纪人

    看情况:第一种,你可以不给,因为对方没有到合同期到期,中途搬走,属于违约; 第二种,你可以给,但是不是义务,你自己找到租客了,这个租客的押金可以转给他。 以后两人同时租房的时候,最好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把这些情况写下来,以防到时候发生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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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涛 经纪人

    当然要给,就这个问题还用问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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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小雷 经纪人

    按正规的来说是A违约了。因此押金可不还。这个是需要双方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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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雷 经纪人

    没有义务,可以给可以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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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善元 经纪人

    要看你和A有没有约定了,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的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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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旭东 经纪人

    可以不给,如果你双找到下家了,到可以给,外出打工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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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红梅 经纪人

    不给,他签了一年,他违约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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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正飞 经纪人

    没有业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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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俊良 经纪人

    可以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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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红河 经纪人

    为什么要给?没有道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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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袁庆 经纪人

    可以给只要你的新租客把1500元押金拿出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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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东 经纪人

    没有义务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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