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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本村街道门面3上3下的一栋楼房,现在由村委会帮我补办三证土地使用证应该办划拨的还是出让的?

我买的房子是老早的时候,村委会在本镇的规划点盖的。村委会当时没办相关手续,现在村委会帮我补办。手续到是能办出来,土地使用证上的性质是“划拨”。我的意思是,我从村委会手里是房屋和土地一起买来的,我应该不应该要把土地使用证办成“出让”性质的。因为盖房子的地也是我买的呀。这房子去拍卖公司卖了两次都没有卖出去,现在是我和村委会协商买来的。有人说如果要是能过拍卖公司买来的话,就只能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办到“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这样费用较高,但办出来的后,如果赶上拆迁的话,土地也有赔偿。我想问是这样吗?我应该办哪一种性质的土地使用证比较好呢?(房屋是没有证,但产权没有任何争议,而且房产证马上就能办下来,就是土地使用证不知道能办什么样的,应办什么样的?)我不懂法,还望能给我帮助!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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