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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算是你们的共有的财产。到房管局加名就可以了.只收工本费.如果离婚的话有你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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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个房子的购买是在新婚姻法前购买的还是新婚姻法颁布后购买的?如果确实按您所说房子是您公公婆婆出的钱的话,离婚的时候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是现在加上您的名字,那离婚的话该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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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按上面来看你的情形符合上述情形。加上你的名字,就意味着你也有份,是房产的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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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属于你们共有的哈,离婚后可以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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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你好,你这种情况那么此套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可以到房管局加名的,只收一个工本费,不需要其它的费用,你们若离婚的话是有你的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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