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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前妻2008年购房时作为参贷人参贷,后由于感情问题,2013.4停止参贷,随后离婚,房子归女方,

上海户籍,正常缴金.本人前妻2008年购房时作为参贷人参贷,后由于感情问题,2013.4停止参贷,随后离婚,房子归女方,目前由于房价飞涨,迫使我不得不提前考虑购买问题,请问我现在八月想购房,算首贷么?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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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意 经纪人

这个只要不是以你的名义在银行做贷款的话,再次买房还是可以做到首套的!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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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丽 经纪人

    可以贷,但不算首套,公积金叶可以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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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俊 经纪人

    您好:您描述的是您是主贷你妻子是参贷?这样您就不能算首贷了.但是可以申请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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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意 经纪人

    这个只要不是以你的名义在银行做贷款的话,再次买房还是可以做到首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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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水仙 经纪人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不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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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婷 经纪人

    算二套,如果公积金没有贷款,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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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诗瑶 经纪人

    参贷人是没有贷款记录的,上海户口单身, 可以买一套房,贷款算首套,公积金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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