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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之间的距离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我在安徽省全椒县,我家北面将建一18层家具城项目,开发商和我所在小区是同一个,现在图纸上,家具城和我家的距离是13.6,规划局说国家规定是13米,已经超过了。我想了解一下,这种 情况下,我们有可能让开发商更改规划吗,具体的国家规定到底是多少米,我家的房层走向是东西,家具城和我家是平行的,位于我家的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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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伟祺 经纪人

    2006-9-14 23:03 6月6日 08:33 国家有规定,新建楼房不得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采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对于居民居住楼房之间的距离北京市是有规定的,如果您所住的楼房为 板式住宅楼,那么其建筑间距应根据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采用不得小 于以下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 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如果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在0度到20度之间的,新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 1.7,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6;如果夹角在20度到60度之间的,新建区 的间距系数为1.4,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为1.4;如果夹角在60度以上的,新建 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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