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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2009年二手房物业维修基金如何处置?

2009年我销售一套房屋,合同上写明:1、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卖方支付。如卖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付清物业维修基金,或由买方自首期楼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2、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40万元整,如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已包含该物业之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大厦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请问,我已经交清了物业维修基金,现在我作为卖方,是否可以向买方收取一定的物业维修基金?如何收?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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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伟祺 经纪人

    1、买卖过户之前此问题就已谈好 2、既然合同上已经注明,那你肯定收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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