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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未回迁时出售他人但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我家于2006年拆迁,开发商约定于2007年底回迁后因故延期2008年底交付。当时签定了具体的户型面积门牌号。我因今年需要用钱于年初将未未回迁的住房出售,当时买房人交了2万员的定金(购买人看了具体的地点以及房屋格局和门牌),约定房屋年底回迁后给齐剩余房款。今年年底回迁时因开发商将原属于我的房屋门牌的户型以及面积等全部与其他的房屋盖错(就是分配时1门的全是64M的房屋 2门的全是54M现在1门和2门全部颠倒)导致购房人因房屋把冷山为由不购买我的房屋并且以我违约要求退还定金及赔偿2万元。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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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佳憬 经纪人

这个很明显是开发商的责任,你和购房者都处于被动的角色,可以一起找开发商协商解决的方法。不过,购买这类性质的房子,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现在的政策是不支持期房买卖的。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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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光彬 经纪人

    你的房子还没出证吧,没出的话,合约无效,退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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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佳憬 经纪人

    这个很明显是开发商的责任,你和购房者都处于被动的角色,可以一起找开发商协商解决的方法。不过,购买这类性质的房子,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现在的政策是不支持期房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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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世武 经纪人

    这个可以找开发商的 这个是开发商那边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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