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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以身份证丢失为由不配合过户,可以收取违约金吗?

二手房交易,买方已经给房主结清贷款尾款了,现在需要过户,房主说配偶身份证丢失了需要40天后补办完才能过户。这期间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吗?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郑忠禹 经纪人

    不能要求违约,因为房主属于配合但是身份证丢了人家也同意去补所以还是配合的,但是这种房主没有办法制裁他只能等40天或者你有能力帮他尽快补办,他在补办手续就可以收违约金,就算合同里有约定日期也不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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