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和购房问题

我爸之前买了套商品房,但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有购房协议,购房款还没有交完,但该开发公司破产已转交法院处理,由于土地证没有办下来,法院表示等土地证办下来时我方再交余款。 现我结婚并有孩子,要将媳妇和孩子户口迁到此地,派出所让我爸出购房证明,并书面表示同意。 我媳妇是本地户口,但我和我爸都是外地户口,不想迁户口过来。那么我媳妇就是户主,在这套房子上我媳妇有什么特殊权利?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对我有什么不乎?现在有限购令,会不会影响到我和我媳妇买经济适用房?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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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震 经纪人

    产证名字先确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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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莉 经纪人

    1、开发公司破产已转交法院处理,这是好事。你最终有可能可以少交钱,反正不会多于合同额; 2、派出所让你爸出购房证明,并书面表示同意。这是基本程序,否则不能入户; 3、办房产证时,会拿相关手续证明。到时肯定会通知合同购房人。并不代表你媳妇就是产权所有人; 4、这是婚前财产,且是你父亲所买,合同名字应是你父亲,权证也是你父亲,除非你父亲自己放弃;婚姻出现问题,对你无碍; 5、权证上没有你们的名字,你们只是住在你父亲家,不会影响到你们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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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闯 经纪人

    首先想做谁的产权,再具体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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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屠军 经纪人

    首先您买的这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只有您爸的话你后面所说的就都不可能了。 如果是您的名字的话就可以办理,但您这套房子必须全款付清才能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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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文彪 经纪人

    你们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你是隐形共有权人,放心吧,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再买经济适用房要看你现在房子的面积,大于48平方就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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