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界老师经济住房可以抵压贷款吗?
朋友原承诺房贷到后就还我还欠的钱,今天告诉我说房贷泡汤了,说他的是经济住房,不能贷款。我不知他是推脱还是真,我也不懂不知他的是不是经济住房。请问法律界老师经济住房是真的不能抵压贷款吗??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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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购房后,持《准购证》及相关手续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审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当在审验税务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或者减、免税证明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 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原购房人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由市价格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因继承、离婚析产或者司法判决、裁定、调解等原因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并应当取得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由政府回购或者受让方补交价格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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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是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 经济适用房买后,可以上市交易,在交易时,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需缴纳房款3%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地人也可以购买已购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房通常是指再次进行买卖交易的住房。个人购买的新竣工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单位自建住房,办完产权证后,再次上市买卖,这些房都称为二手房。 可见,经济适用房也可以当作银行抵押贷款,与商品房一样。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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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购房后,持《准购证》及相关手续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审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当在审验税务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或者减、免税证明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 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原购房人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由市价格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因继承、离婚析产或者司法判决、裁定、调解等原因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并应当取得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由政府回购或者受让方补交价格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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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属于限购对象。去除您妻子产权以后,可以购买房屋,在购房套数上认定为二套房,首付60%。去除妻子的产权可以赠与或者过户,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