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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办赠与还是过户好

我和我前夫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我前夫将他与我婚前购买的一套商品房(这套商品房属于我前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在我们离婚后卖出,卖出后所得的卖房款全部归我个人所有。但我们离婚后,这套商品房一直因房价不合适,至今未卖出。现我不想让我前夫卖掉这套商品房了,而是让他过户给我,不知可否?如果可以,请问我们是办朋友间的赠与合适?还是办过户合适?哪种方法更省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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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宇航 经纪人

个人觉得,过户好点,赠与,以后交易有2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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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丽 经纪人

    个人认为过户比较好一点,以后如果卖得话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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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生 经纪人

    办理赠与就不用交太多的税了。因为离婚有协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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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宇航 经纪人

    个人觉得,过户好点,赠与,以后交易有2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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