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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的房产纠纷涉及的相关问题?

兄弟两共有的土地房屋产权,在2000年通过了依法登记。弟全家从房屋建成后一直居住到现在在2006年,兄在没有弟的任何手续下,未经弟同意将弟与兄两人的共有的产权变更登记为兄一人所有。弟不服房产局变更登记行为。通过行政诉讼,法院只撤消了房产局变更登记行为。请问原来2000年兄弟两登记的土地房屋产权证还有没有效?房产局是不是应该恢复2000年兄弟两依法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法院作出的撤消房产局违法变更登记行为的生效判决书能作为确认弟与兄共有产权的证据使用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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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晓飞 经纪人

    法院是认可了作为兄弟共有的土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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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文利 经纪人

    兄弟登记房产证有效,房子该回复,法院认可兄弟公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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