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天津买房 > 天津购房资质 > 天津市公产房承租人在其他房户家庭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房管站交易买下产权。可以吗?

天津市公产房承租人在其他房户家庭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房管站交易买下产权。可以吗?

您好; 我们现居住的是一套直管公产房,这套公产房当初是以家庭为单位分给全体家庭人员的,(原来在和平区,1993年拆迁又搬到南开)因为承租人只能写一人名字故写的是我姑姑的名,承租人从未在承租房居住过,我们的户口也一直在一起,房子由我们一直居住,并按月交房租给房管站,如今(姑姑)承租人背着我们私下和房管站交易购买了该公产房的产权,变为她的私产房了,请问可不可以、合法么。不经过我们同意承租人本人私下买了产权,由原来的公有住房办成她自己的私有财产,政策法规有明文规定允许这样剥夺我们的权利吗?我想起诉她和房管站的交易合同 无效合同 并令其恢复原来直管公产房性质。会胜诉吗?

全部2个回答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