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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建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若无效是否可以起诉他赔偿我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费?

我在2007年1月19日从建筑商手里购买了一套开发商抵给他的抵债房,期房。口头承诺房产证能办市证。合同约定2008年1月30日交房。若我违约则按总房价的20%支付给他。若建筑商逾期交房,则按总房款的每天万分之一补偿给我。至今房子仍未交付。因房子而迟迟未能结婚,在外租房住。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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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杰 经纪人

    合同有效,开发商可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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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康 经纪人

    开发商应该赔偿 不行就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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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笑诗 经纪人

    合同有效。可以起诉,但精神损失费够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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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振宇 经纪人

    建筑商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纠纷不支持精神损失费。 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1、可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XXXX元。 2、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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