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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在维修单位和维修基金之间的问题

使用网上维修基金的时候,不是需要从业委会的维修基金划账到物业公司,再从物业公司的帐号到,收款单位,但是物业公司要求维修单位开具的发票,付款单位为业委会台头。维修单位觉得用业委会抬头但是,又从物业公司划账,怕税务局什么的查起来有问题。但是物业公司说,这个属于代收代付项目,是从维修基金划账进物业,物业在划给维修企业是符合财务规定的。我想找一下相关规定证明代收代付是可以的。 注:好像关于什么运输企业,又什么甲方给乙方,乙方给丙方之类的。 谢谢大家帮帮忙解释一下,或者提供一下相关条例。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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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晓雪 经纪人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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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群 经纪人

    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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