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房产网 > 吉林房产问答 > 吉林卖房 > 吉林业主风险 > 我几天前租了一套房子,380元一个月,当时房东说押一付一,所以我就给了760元给房东。

我几天前租了一套房子,380元一个月,当时房东说押一付一,所以我就给了760元给房东。

但是我并没有和房东签订什么合同,收据之类的,这几天我突然不想租房东的房子了,想找房东退租,但是她不肯给退。房东这样做对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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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玉军 经纪人

    您如果没有居住这套房子的话 可以追回一个月的房租。收据都不写 是您大意了 他可以不承认拿过您的钱。希望以后注意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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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星福 经纪人

    对的,不过你可以考虑转租,就是找一个人来续你的租约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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