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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新房,还未签合同,已交30万,要转让,买方只能先付10万,剩余贷款,怎样才能保证拿到剩余的房款?

1、是个人交易,签合同前要办理更名,房产证就直接办理买方的名字,需要履行什么手续或者签订协议保证买方拿到贷款后能把剩余房款给我?2、直接用购房协议可以贷款吗?还是必须等房产证下来再贷款?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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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没理解错的话开发商给你更名后,就应该把你交的30万给你,新的买方再重新缴纳首付,做贷款,如果他的首付不够是不能卖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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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明先 经纪人

    无法规避风险、只有全额才可以、否则合同更改后。无法保证买方一定会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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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浚杰 经纪人

    签订买卖合同—缴纳首付-买房如果申请的按揭贷款-贷款批贷-你的贷款就由买房付 结清贷款-解押-过户-抵押登记-放款-物业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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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舵 经纪人

    无法规避风险!只有全额付款才行,否则合同更名后,无法保证买方一定会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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