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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老婆要离婚,目前我们居住的房子是结婚前我父母买的,贷款也是由我父母来还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的名字。在结婚期间,由于我们共同经营的淘宝网店资金紧缺,就以我的购房贷款合同的名义把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了一部分作为生意周转所用。现在离婚女方以此为由要求分割房产,想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支招,对方这个要求能不能成立?(房子的首付和还贷都是我父母办的,可以提供银行还款记录)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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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宝艳 经纪人

    有证据证明是你们买的房子还的贷款,离婚你需要把你的网店财产理清,共同负债共同还清,对于要求分割房产,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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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文琨 经纪人

    您好,虽然首付和月供是您父母付的,但是您以房子的名义取出她的住房公积金,所以房子她是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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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佳佳 经纪人

    这个本来很好处理的,不过因为你有用这套房子的名义提取你老婆的住房公积金,所以你老婆也是有权利分割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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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益文 经纪人

    她是可以得到一部分的,最好是别离婚,亲,离婚别冲动,没有过不去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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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因为你以房子的名义把你老婆的公积金取出来用了,所以这个房子你老婆是有份的。她可以得到她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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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维喜 经纪人

    你好,只要你提供你父母支付首付和还月供的凭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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