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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购房,再婚买房,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基本情况:我男朋友,广州户口 1)之前跟前妻共同贷款购买一套广州房产,离婚后归女方,剩余贷款由男方支付,尚未付完。 2)他妈妈转赠给他一套广州老房产,在他名下,未贷款。 现在,我们想在深圳贷款买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请问: 1)广州户口,深圳工作,是否可以在深圳买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按照他这种情况,再买房算是第几套房,第几次贷款?首付几成? 3)如果卖掉广州他妈妈给的那套房子,那他现在可以算是首套房么? 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出台政策是什么时候?有什么具体条件和最大金额限制? 急求回答,万分感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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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大源 经纪人

    1广州户口在深圳买房算外地,要提供1年社保或者个税; 2.如果名下没房的话,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 3深圳公积金政策问当地比较好,因为深圳是特区,有些政策还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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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春滨 经纪人

    1、深圳工作单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绝对可以申请公积金的2、以为全国房产管理还没联网所以是首套房,但是银行贷款系统式联网的可以查到。3.就算你男朋友把广州的房子卖了还是属于2套.具体还得可以去问当地中原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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