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二手房 > 请教关于二手房房屋维修管理基金的问题

请教关于二手房房屋维修管理基金的问题

我们去年6月份在北京的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已过户,今年2月份我们去物业交暖气费时,才知道原房主单位已交完了暖气费。原房主要求把他们交的暖气费退回他们公司。我们要补交暖气费,我们要求物业开具写我们名字的发票。物业却要求我们先补交公共维修基金,我们才能交暖气费,并过户水、电。因为我们是第一次买房,当时原房主说了的不用过物业维修基金,他们也没有过户,可暖气发票却能写他们的名字,这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不用交维修基金吗?如果以后我们把房子转手卖给第三方,而第三方买主不愿意过户维修基金的话,物业是不是不会把我们所交的维修基金退给我们了?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jinpu/45f2574f112c04e87e2773debb7917f3/125x166x0x1/100x133.jpg
石岩 经纪人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公共维修基金的归属和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全部7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石岩 经纪人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公共维修基金的归属和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 了解ta 头像
    张凤政 经纪人

    公共维修基金就交一次

  • 了解ta 头像
    韩行 经纪人

    维修基金随房子走

  • 了解ta 头像
    张润昭 经纪人

    二手房不存在维修基金。

  • 了解ta 头像
    钱学昌 经纪人

    一平方米200

  • 了解ta 头像
    李美 经纪人

    公共维修金跟房子的,你交了,将来你在卖也不能提出来

  • 了解ta 头像
    麻清敏 经纪人

    公维只交一次,一般都是不需要过户的

共 7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