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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10年2月购第二套房,当时交的2%税,房产证在2012年11份才办好,现在要再我们补交2%税

我是江西新余在2010年2月4日购第二套房,当时我们交2%房产税,没实行4%的税率,房产证在2012年11月份才给我们办好,征收4%的税率好像是在2011年1月1日实行,现在开发商要我们补交增加的2%税率,我们改怎么办?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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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契税是国家规定的。你的购房合同关于办理房产证的约定有陷阱,开发商经常这样搞文字游戏,欺骗购房者。具体要看你们的合同。你们可以在当地找律师仔细研究一下购房合同,进行集体诉讼,这样有影响,法院也许会多少保护你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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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岳川 经纪人

    您好,建议您持购房合同和完税证明去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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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岳川 经纪人

    您好,提供您的购房合同和完税证明去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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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献滚 经纪人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面积超过了144这个基数,当时跟开发商签的时候是144平方以下的,所以交的是2个点,但是下证的时候,测量的时候,补了面积超过了144平方,所以你要补交2个点的税!如果是这样的,那你可以去找开发商算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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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东旗 经纪人

    不用缴纳的,你提供你的购房合同和当时的交税证明,到房管局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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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鑫 经纪人

    您可以不用交税。只要您有先关证明可以证明您是在2010年二月四日购的二套房,就可以补交另外的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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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乐 经纪人

    那只有交税了,国家是按照房本时间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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