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在孩子三岁时贷款买了套房,因时用他的名字贷款,所以购房合同就写他的名字。房子没装修好,因为某些原因离婚了。离婚协议写房子给他,他补偿我10万元,和另外一处房子的一办产权。一年后复婚,以前的协议他也没履行,现在房产证办下后,发现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的房产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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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不一定是为了物质而活,两个人感情要是好又何必在乎10万八万呢,如果真的在乎,可以找法律,它会给你一个公正的!
最好做个公证
去做公证!
建议找律师
以前的协议必须履行,实在不行就找律师问问
应该让他再补份,毕竟那个协议是以前的,当时他没履行,就应该履行,不然就得依靠法律了!
新的一年马上到了 祝愿你们2012 幸福 快乐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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