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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同居男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登记了女方名字,又分居怎么办?

离婚后为了孩子又同居了,其间男方出资按揭购房,但房产证只登记了女方的名字,现在彻底分居了,约定男方继续支付按揭款,房子留给双方亲生的孩子所有,男方用什么办法才能有效监督女方不变买不过户呢?谢谢!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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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过户到孩子名下,或者把你的名字也写上产证,不然女方要卖给别人你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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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鹏 经纪人

    如果只是单纯的防止女方卖房的话,可以用个人他项权证来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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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开锋 经纪人

    直接签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变卖房子,或者加你的名字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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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东旗 经纪人

    在产证上在加上男方的名字,只有这样女方才不能自己变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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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芳 经纪人

    看这个女的有没有良心,按新婚姻法规定,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有权处理该房产的事宜,但如果你能提供当初买房的付款证明和按揭证明,可按照比例分得房产的金额。最直接的处理办法是过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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