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屋赠予
简介: 被继承人爷爷生前有一套房屋,房产证上户主名字只有爷爷一个人。现爷爷已逝世,爷爷的配偶瘫痪且无意识,无法说话和写字,没有民事能力。爷爷的所有子女愿将房产赠予我,我也就是爷爷的孙子。 1.这个情况下是否能过户,该怎么办理过户? 2.几个子女并非房产证上的户主,是否有权利赠予我? 3.熊玉城的配偶这个情况应该如何办理? 4.有没有好的办法能让我简单顺利的方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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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房子赠予父母,多年后再从父母那里继承,税费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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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后的房屋,再次赠予给直系亲属,或者买卖各要交那些税费?
答: 营业税5.55、个税1%或2%、契税1%1.5%、3%、产证费、配图费、交易手续费等一系列小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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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或是赠予的房子,在什么样的前提下,买卖的税费可以交的最少?
答: 在继承或赠予之前 房子产权证过五年 就不产生多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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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房产是继承好还是赠予好?
答: 当然是继承,税收少,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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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赠予给我的房子,满5年了,现在我要卖出去需要交什么税,个税重吗?不是唯一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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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名义买安置房如何过户最好?一般安置房过户是以继承还是赠予好?
答: 父母与子女是社会关系,不是法律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同的责任个体。如果拆迁前房屋所有权在相关部门登记人是父母,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是需要交纳相关契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