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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10月18日在西安科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套9号楼9-10907房子,当时脑热订金交了

我于2013年10月18日在西安科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房看了一套9号楼9-10907房子,当时脑热订金交了2万,在这之前我丢了身份证,银行卡,回西安办理身份证,银行卡做了理财金180多天短期不能赎回,后我认为79平方,每平米接近6900元的房款以为目前能力压力太大我无法支付巨额月供款,现在我不想买了,看了很多材料都是说订金不能退回,请法律专家能否为我解答一下,这种糟糕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呢?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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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种不是网上几句话能说的清楚,专业律师要看你们之间的买房合同条款后,才能帮你确认,现在有很多和你一样类似的案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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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瑞斌 经纪人

    如果你已经交了定金的话,那确实是无法退还的,还有就是可以按照楼上那两位说的一样,要是是这个订字,那还有可能要回;或者你觉得自己承担不起,现在可以转手在卖给其他人活着自己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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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是否能退需结合当初的情况,不要的原因,楼盘的实际情况,如签订有认购协议的话,还需结合协议内容等具体分析的,就此目前很难直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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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萑 经纪人

    你好,你确定是这个订吗如果是那是可以退的要是定那就退不回还得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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