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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结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139平方的房子,已经还清。现在想买新房,但是不符合改善住房的要求,怎么办

我在结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139平方的房子(2005年),结婚后用两人的公积金还款了,已经还清3年。此期间,2007年岳父、岳母将家中旧房卖了,用现金购新房(70多平方),户主用的是我爱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想买离单位近的房子,但是根据规定,平均面积已经超过34.6平方,不符合改善住房的二次购房。而且我们名下已有2套住房,再买就是第三套了。(1)如果卖掉139平方的房子后,能用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吗?是不是卖了后立即能用公积金。(2)如果我们将139平方的房子过户到岳父名下,可以再行公积金贷款吗?求高人指点。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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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振旺 经纪人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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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传雪 经纪人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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