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共同还房贷,结婚时做了财产公证,共同共有,但房产证上还是男方的名字
全部3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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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做了财产公证,且共同还房贷,这种房子的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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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怕什么,都公证了,肯定共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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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结婚后,房子不管是谁的,都是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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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共同拥有,你属于隐性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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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的约定有效,该房屋属于你们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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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只要公证过是共有财产的,不管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算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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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是共同拥有的产权这样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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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夫妻双方是共有的,离婚要分财产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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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男方同意,订立了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协议,即可认定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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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个不影响的,既然做了共同共有的公证,说明你们结婚前就已经合计好了,财产分清,现在产证上只是他的名字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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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为共有是有法律效力的,房子属于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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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你好做了财产公证共同所有的话就属于共同所有,具有法律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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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你们做了财产公证,这个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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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您好,如果您参与了还房贷,按您的情况是房子是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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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是属于夫妻双方的房产,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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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共同共有,法院一般会认可财产公证,适当考虑首付由男方支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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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作了财产公证,约定房子属于双方共有,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房子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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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个属于是共同的财产,所以虽然房产证没有体现女方的名字,但是还是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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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婚后共同还款部分肯定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前首付部分是男方婚前财产,看男方是否愿意按份额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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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属于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