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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合同纠纷问题咨询!

我在南京买房,但是我户口不在南京,工作也在外地,按道理是不符合南京本地的购房政策的,但是当时开发商说可以买,帮我找了担保公司做假资料,现在我首付已经交了,合同也签了,已经在房产局登记了,现在贷款在银行迟迟批不下来,因为我帮别人做过担保贷款,银行认为我收入不够,所以批不下来。我现在想找开发商退房,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本来就不符合购房政策的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无效的,还算违约吗?

全部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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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雷生 经纪人

    您好,如果您能提供当时与开发商协商的书面约定合同,就不算您违约,如果您不能提供的话,就算您违约了。您这种情况本来就属于欺瞒行为,一般很难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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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建发 经纪人

    你要仔仔细细研究一下你和开发商的合同,还有开发商让你签字的各种材料。或者,把所有的材料拿给律师或中介公司的人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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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糜长山 经纪人

    你好,按照道理应该是算违约的,因为你是过错方,下不来款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具体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下,看用其他的办法能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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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旭 经纪人

    先把合同理解清楚再针对会出现的问题想办法,现在我们说的可能对您没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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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林园 经纪人

    如果你是故意隐瞒造成了这样的结果,算是你违约,如果开发商当时答应你能给你办下来,并有书面形式的东西,就算是开发商违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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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瑞先 经纪人

    你好,这个情况算违约,支付能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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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佳伟 经纪人

    这个不算违约,这个是因为开发商导致下不了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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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亚 经纪人

    这个就靠你们协商了,他要是说违约就违约了!也可以不是违约你们协商就好了当初就是怎么说的,开发商说贷款他们负责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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