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分给我一套房屋,却至今没办房权证,我可否起诉到法院进行司法确权?诉状怎么写?

分给我一套房屋,却至今没办房权证,我可否起诉到法院进行司法确权?诉状怎么写?

父母1982年都去世了,但1977年分家时写有分书,分给我一套房屋,却至今没办房权证,我可否起诉到法院进行司法确权?诉状怎么写?列谁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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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8 热心网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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