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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上海市房地产权》中的房地坐落到底应该是什么格式?

乙方购买了甲方的二手房(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某某路100弄10号101室),买卖合同是双方直接在交易中心打的,现有几个问题: 1、甲方原有的房产证上的编号为沪房虹字(2010)第123456号,但是买卖合同中,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却是虹2010123456。请教各位,买卖合同打印的格式是不是就是这样的?和甲方的房产证不需要完全一致?(没有沪,岂不是搞不清这串编号到底是指哪个省哪个市的房产证编号了,构成了标的物约定不明确?)今后乙方再卖出的话,打印合同的时候,能否打成沪房虹字(2010)第123456号? 2、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座落:某某路100弄10号101室号(部位:101),……。但无论是甲方原有的和乙方的新的房产证上的房地座落打印的都是某某路100弄10号,不含101室(101室仅仅列示在房屋状况之室号或部位中)。请教各位,房产证的格式是不是就是这样的?(岂不是又对不上了。) 3、不仅房产证,就连买卖合同上,房地产座落也都没有上海市某某区?难道这也是规定的统一格式?(如此一来谁知道你这个某某路是在哪个省哪个市的,岂不是又构成了标的物约定不明确?)

全部1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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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媛清 经纪人

    就是您购买房子的坐落地址,就是跟产证上面的地址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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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得亮 经纪人

    你好!这个你可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下合同的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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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这个就是看你自己是怎么想的,现在就是很多的东西都要自己的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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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虽然编号格式上不是完全一致,但并不构成约定不一致。地址也是同理,是一致的。严谨的态度是需要的,但这个事情上,过分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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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兴凯 经纪人

    你好,不通过中介直接交易的会有后期的风险,各项协议的落实,及出现纠纷的处理,所以说,你尽量找个中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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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男 经纪人

    这几个问题你一定要多加谨慎,最好去附近中介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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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澜 经纪人

    你签订的合同有条形码吗?如果有,是网签的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你如果不放心,可以去虹口区交易中心拉一张产权调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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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攀 经纪人

    您好!我是上海中原地产业务顾问,很高兴为您服务!这个网签合同肯定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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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浩 经纪人

    以上是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的格式合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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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浩 经纪人

    (三)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办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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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浩 经纪人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年月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办理。 (一)每预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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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浩 经纪人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转让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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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 经纪人

    你的关注非常细致,但实际签买卖合同过程中这些问题都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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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涛 经纪人

    请你找专业的中介公司帮您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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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缪夕洋 经纪人

    房地产座落:某某路100弄10号101室号(部位: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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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成成 经纪人

    您好,你说的这几个问题,都是要慎重考虑的,第一个确实是的加上沪开头,不然真不知道是上海的。还有第二条也是一样的,101室肯定是要加上的。不要就少面积了。这些问题可能是房产局办理的疏忽。你最好去房产局加上。不然你就吃亏了。你的好好考虑。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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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晓林 经纪人

    就是你购买的房产现在座落地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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