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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于拆迁房,签合同时写明用50多平方交换124平方的房子,开发商口头承诺根据其开盘价购买其余平米。

如今,开发商说面积为135,要求追加款,并且列出价格,是否违约?(未开盘)他们的补充是,如果我们不追加该款项的话,若楼市浮动价格,自己负责。我想知道,开发商起初的那份签订的124平米的合同是否合法?我们是否应该付款?还有,如果我们决定不买了,那么50多平米的房子按照当时09年的价格返还我们钱,还是按照现在11年的价格?对方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有何法律法规对此有所解释,拜托大家!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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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玉军 经纪人

    3%之内的差距是正常的。您补交11平方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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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晓涛 经纪人

    您好!这个不算违约,依实际面积为准,您只要交11平米的钱就行了,但您是拆迁户,这11平米应该有一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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