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分割,请懂行的朋友说一下,无聊的人请走开。
公婆家只有儿女两个,女儿已结婚,我们婚后在市场上建了一套三层房子,这房子原是公婆以前的菜地,大队收回后建市场,市场上优先卖给居民盖房子的)这房子地基钱六万是公婆出的,其于建房款和装修都是我们把钱交到婆婆手上建的,(公公是建房之前去世也是交了六万元地基款以后)我现在的问题是我现在不确定这个房产证明上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还是我老公的名子(他们父子的名字不同,写公公名和老公名财产会怎样定呢?)在一个怎样证明这房子我出了钱呢?(她妈妈已六十多岁了只在市场上买点小东西,没有大额收入。)谢谢你们帮忙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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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鉴于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房产属于双方共有。按照共有处理房屋产权。没有比例的话,没有协议的话,按照各自50%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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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证明钱谁出的,只看收据上写的谁的名字,财产分配看写的谁的名字,你老公的名字那没有争议,要是你公公的名字的话那就不一样了,你公公已经去世,他的财产分割第一是你婆婆50%,第二你老公和你老公的妹妹以及你老公的爷爷奶奶共50%,如果你老公的爷爷奶奶去世那么你老公及你老公的妹妹就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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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除你在出钱时有收条之类的才能证明,或是让老人给你们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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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写里老公公的名字是跟你们夫妻俩没有关系的。唯有看你信得过老人不,信不过就最好写你老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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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你好这个怎么证明不好证明,唯一的如果写的是你老公的名字就好,如果写的是你公公的名字他去世了然后继承给你婆婆,然后和你婆婆维护好关系,叫她证明一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