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我卖一套房给购房者,没签购房合同,但是写了张收条给购房者, 具体是这么写的,今收到某某2万元定金,

我卖一套房给购房者,没签购房合同,但是写了张收条给购房者, 具体是这么写的,今收到某某2万元定金,

其他房款7日内付清,如果超过7天,我退还定金,房子我自由处理,购房者于第7天晚上打我电话,当时我不想卖了,到现在他要起诉我,要我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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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安居客石家庄房产律师为您解答: 你好,有无书面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价款、具体房子确定,符合合同成立要件就有效力。法律不鼓励随意确定合同无效。 具体还要看您的书面证据。 准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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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荣傲 经纪人

    您好,您这种情况必须退款定金然后按照收条约定双方协商解决。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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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民星 经纪人

    您这个属于不成立的购房合同,就连中间方的居间合同也没有,所以你违约毫无压力,就是道义上说不过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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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凯 经纪人

    你好!你们没有用正式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可以违约,但也是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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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个事情你处于主动,先拿着定金,对方起诉就应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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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敬章 经纪人

    这是一份不成立的定金收据,因为您们没有约定具体的金额、交易时间、交房时间及约违责任等。只要对方没证据证明未约定的那几项是起诉不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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