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首付款50W,儿子付贷款,50W.这个房产问题应该怎么样解决,房证写二人的名字好还是写个协议?
具体如下: 儿子儿媳想买房子,卖掉单身母亲的唯一房产作为首付,剩余一半贷款由儿子按揭.因为母亲年纪大了不能贷款,所以只能写儿子的名字.但是老人对自己的赡养问题有后顾之忧,想知道是不是写个协议公证,或者还是在房证上面写2个人的共有产权更加方便,另外这2个方法的费用分别是多少? 准备写的协议大致内容如下:儿子向母亲借款50W,保证新房至少有一半产权(且不低于50W)为母亲所有,在老人百年之前随时有权对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权利进行主张. 不知道这样合适不?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