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如何验房

我户为1996年拆迁户,1999年被安置于公有住房,但我户原为商业用房,拆迁前测量的使用面积即为21.4平方米,被拆迁后政府曾承诺给我们25平方米的商业面积(因为我们是从市中心搬至市郊的),甚至还给我们看了图纸。可拿到住房后因父母太过信任政府的承诺而没有验房,等入住后经他人提醒,再实际测量发现给我们的住房的商用部分使用面积只有15.6平米比原面积还小了。而最可气的是给我们的公有住房租赁契约上注明使用面积非住宅部分为20.25平米,不仅仅是这一点数字上的差异,还有当时给我们的房子连隔墙、厕所、厨房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空荡荡的框架。所以现在问题是《公有住房租赁契约》上注明的使用面积比实际相差了很多,而我们又如何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为次老父还曾多次写信至相关部门,结果都石沉大海,甚至还被退回,难道我们就没有讨个公道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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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学健 经纪人

    验房不仔细吃亏没人理 在近几日的投诉中,不少市民反映在验房环节中不细心而吃了亏。玄武区的吴女士告诉记者:“两年前,我买了一套精装修公寓,去年底开发商交房时,物业管理人员只是陪着看看水电有没有通,门窗有没有损坏,我没有细心验房便接收了房子,然后着手装修了。当做完底漆不久,就发现天花板上出现一条裂缝,用手轻敲可听见清晰的空鼓声,轻掰即出现脱落。我随即把情况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公司工程部也对该部位进行了修补。我希望开发商把客厅天花板的粉刷层全部铲掉重新做,并赔偿窗台的费用,可开发公司却以接收房子时没有提出异议为由而拒绝,纠纷至今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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