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赠予的问题急.
我家老房原在市区xx。奶奶大概在1985年是把名下的老房分给我父亲和叔叔两人(当时爷爷已故)。父亲分得两间老房,50多平方。1990年,我父亲因意外去死。1993年,母亲重新组织家庭,她本人婚后入住新组织的家中。我和弟弟住在父亲的房子里。1996年,老房子其中一间(20多平方)遇到拆迁,换得a小区中套,直接过名给弟弟。2002年,剩下一间老房拆迁。弟弟考虑到已有一套,他本人没有经济能力,放弃换房。我母亲考虑到她本人也没经济能力换房,即也放弃。这间老房子(24平方)在拆迁前赠于我的名下。不久我自己借款换得b小区中套。b小区中套从换得后基本让母亲打理,所得出租款也由母亲所有。现因我想买掉b小区中套,重购一套。但母亲不同意。并说在她死前我不能处理b小区中套这个房子请问:1.公证赠予房子后,赠予方能不能收回赠予?2.(a)老房子分给我父亲,父亲意外去死后,母亲本人弟弟奶奶是如何继承老房子?(b)蓝字所写的事件中(这间老房子(24平方)在拆迁前赠于我的名下),这间房子有多少是母亲赠予的,有多少是我本可继承的?3.母亲其间重新组织家庭,对于她的权力是否有影响?4.对于母亲想法(不准我买房子,并说在她死前我不能处理河山宛这套房子)是否合法?5.我如何合法合情的处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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