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房拆迁的问题

我们的老房子面临拆迁,后面有二间房子是太爷爷给小儿子造的,但小儿子后来嫁了出去,太爷爷就把这两间房子用1000块卖给了我爷爷(当时是六几年,当时没有立字据 ),房子也在后来重新造过的。现在小儿子说这个房子是他的,要求要分钱。到底应该不应该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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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卫丽 经纪人

您好,小儿子说是他的那么他有什么收据呢?您们当时买应该打个收据,您们两家可以先协商一下,不行的话只有走法律途径了。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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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金磊 经纪人

    由于当时未立字据 所以无法证明这房子已经属于你个人产权 所以有他一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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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红伟 经纪人

    你们不是有收据吗 这个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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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卫丽 经纪人

    您好,小儿子说是他的那么他有什么收据呢?您们当时买应该打个收据,您们两家可以先协商一下,不行的话只有走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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