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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的继承权问题

我的母亲在我十二岁时因癌症去世,我的母亲和父亲一起建的房子。那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是否享有该房屋一半的继承权呢?目前房子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我在对面的空地上自己出钱盖了一套一层房子,可我的父亲还是把对面的房子登记成他的名字,我是否有权主张我自己建的房屋是我自己的呢?或者我是否享有这些房产一半的继承权?我现在只想要我自己建的属于我自己,因为这付出了我的血汗与青春。如果这个自己建的不属于我,我能否主张要回这些付出努力的来不易的钱?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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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玉军 经纪人

    如果是继承的话,您做为被继承人的孩子属于第一继承人,还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继承人。而且后面的房子登记在他名下,估计当时您也是默认的,这样的话不太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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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瀛龙 经纪人

    之前的房子里面有一半的产权是属于遗产那就是父母还有小孩共同等比例分配你后来建的房子只要你能证明是你自己出钱的可以主张自己的利率不过这事家庭协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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