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卖房 > 上海业主风险 > 我和乙方签订了一份售房协议,售房款5万,并需一次性付清,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双方到登记机关过户,

我和乙方签订了一份售房协议,售房款5万,并需一次性付清,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双方到登记机关过户,

交情各自费用。可是乙方在1月份付了4万5,直到现在才将余款付清,但是,我已经不想卖了,算不算违约?如果违约要赔多少钱呢?协议上没写违约金的事项。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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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志良 经纪人

    如果您不想卖了,那肯定算是违约的。再说协议上肯定有的。 如果没有,就按照合同走吗。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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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直霖 经纪人

    你好!这个是违约的。违约金的金额实际上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并且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法院做适当的调整。根据你的情况,你违约金应当按照定金法则处理,也就是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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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军 经纪人

    肯定算违约了,但是我很好奇,如果是协议书的话,为什么没有违约条件呢。既然没有违约条件就算了,那么当时候去法院的时候,法官肯定会判定直接损失的,那你就赔偿乙方直接损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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