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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纠纷

我阿姨2010年买了一处房屋,房屋的产权证仍是那人的名字,那个人之前是从当地村民手中买过来的,所以土地证是当地村民的名字。现在房屋要被拆迁了,那人说要上诉法院拿回房屋。当时因为产权证未过户,我们并未付清全款,说好等过户了付清。现在产权证在我们这。我们之前也签订了协议,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吗?告到法院能赢吗?我阿姨跟那人都是居民户口,并且都不知一处房产。房屋钥匙在我们这。但是我们并未使用,是租给别人了。现在拆迁部的所有文件签字都是让他们去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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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良 经纪人

    这样确实比较复杂,你们也要积极收集买房的证据,还要看付款的比例,这都会影响判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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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计权 经纪人

    合同可以起到一定的法律效力,法律只能承认原房东把这个房子出售给你了,但是房产权属人还是原产权人,不过具体事项要看你们手中的资料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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