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过户更名 > 产证夫妻两人名字,一个过世了,现在想把房子卖掉,问有什么额外的税吗

产证夫妻两人名字,一个过世了,现在想把房子卖掉,问有什么额外的税吗

全部3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已经办理好了继承的,按照正常交易进行,满五唯一免。

  • 头像
    * 热心网友

    要先办理继承才能出售,税费问题要建立在继承没有纠纷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来说加上继承成本房屋综合税费较高,卖出时会对交易价格产生一定影响。

  • 了解ta 头像
    郭福才 经纪人

    原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要办成一个人的名字,相当于健在方继承过世方拥有的那部分房产。需要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拿到房产继承公证书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到健在方一人名下。办公证时,涉及到过世方的继承人包括:健在方(配偶方)、子女、过世方父母。只有子女及过世方父母同意放弃继承权,过世方的那部分房产由健在方继承,具备这个条件,才能将该房产登记在健在方一人名下。费用一般有:公证费(一半房产评估价的2%)、登记费及工本费110元,权证印花税5元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