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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协议纠纷

五年前,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甲为卖方,乙为买方),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签订买卖协议后,乙即入住;乙宣称现在不过户,但什么时候想过户了,甲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现在,甲想收回房屋,可以吗?敬请解答,谢谢!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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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礼洪 经纪人

    这个具体要看你们当初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很清楚,并且合有效,那么甲方是无权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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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智勇 经纪人

    你好!很麻烦这就要看你们当时怎么签订的买卖协议,上面是否有明确约定过户时间。如未明确约定时间久了甲方有权申请解除合同,如有明确约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冒昧的问句你们是否购买的(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这些没拿到产权的房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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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豪 经纪人

    需要明确的是给您说下,在我们成都,实际上合同房交易是不稳当的哈,这个房子交易的时候是已经下了产权还是没有下产权哦,还有就是现在甲方收回房屋不太现实,只是最好的话是大家尽快本自己的义务履行完,尽快半过户手续办理了,大家就都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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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杰 经纪人

    您好:具体情况您需要找个专业的律师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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