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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和买卖不破租赁租客优先购买权的一些问题

是这样的,原房东与租客签订了一份没有登记的合同,上面规定是两押一租,如果双方违约的话,是需要赔偿两月押金,租期是3年,但是对方当时只付给原房东一押一租,合同签完没两月,原房东就将房子卖给我们,并且也和租客声明了要将房子卖出,由于租客有优先购买权,我们希望租客能先做出答复,可是租客明确表示,要他放弃优先购买权可以,必须要付给他9个月租金,(此外并没有表示出要买房的意向,说实话,我只觉得租客只是想通过这件事来讹钱)由于我们买房比较急,没有等到需提前告知租客3个月这一条件现在已经交了订金,手续也在办理中,我们也和租客商量,如果他的确不方便搬,就和他改变一下原租赁合同,可以再租给他一年可是他偏说搬家困难,即使他搬离,也需要我们支付他9个月的房租。我们提出可以赔偿两个月押金(当时他只付原房东1个月房租的押金),并且留有一年多的搬家期限给他,他死活不让,还说要提出诉讼他是香港人,在深圳已有房一套。我搞不清楚,如果根据原合同,如果让他提前搬离,就相当于违约,赔付两个月押金并且给他充足的时间,为什么他能那么理直气壮的说一定得赔付9个月房租?那样也要近2万,他有他的法律依据么?并且他还说,要是我们不那样做,他就去告我们,没有执行他的优先权,将我们和原房东的买卖合同撤销。现在的问题是:1,租客他不愿表示放弃买房,只是要求我们付9个月房租,并且他的知悉没到3个月(我们一决定买房就已和他商量)在我们已经和原房东进行了部分交易的前提下,如果他真去起诉,那买卖合同成立吗?如果不合规,有什么办法来解决?2、租客他提出9个月的房租赔偿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们赔偿他是一个月押金,还是2个月押金?3,如果他不愿意搬走,如果我们已拿到房产证,有违约并且让其搬走的权利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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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令 经纪人

    在租客告知卖房,如果租客15天内没有回复或者表示,就意味着租客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他不搬走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因为那时你是房子所有权的产权人,你是可以起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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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宏吉 经纪人

    一般放弃优先购买权也是有时间来的,15日为自动放弃。 要赔偿也是两个月的押金。 不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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