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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开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已经在住建局备案了,但是之后合.[遵义]

和房开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已经在住建局备案了,但是之后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未确定隐形共有人】,因为我已婚,是夫妻共同购房,房开说这一条错误了,住建局和银行都不通过,要求我们撤销购房合同,同时说流程需要我们签退房申请书,撤销购房协议的,这两个签订了就表示着我们不买这套房子了,所以我要求房开给我一个补充协议,是因为购房合同出错,需要配合工作签这些文件,书面承诺我们,房子还是原房原价再卖我们,重新签订新购房合同,到房开不答应,让我们要改就直接签字,不会给我们任何协议,我担心没协议签了字,就没有任何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想请教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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