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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房屋租赁问题

09年租的房子,只签了一个6个月租赁合同,后就没有在续签,房租都有按时缴纳,除了十一放假回家和十一月份因为特殊原因迟交之外,没有任何不交或者少交的情况,房东说要房子就要房子,让我们30日内搬离,还打印了一张纸贴在我们门上,打电话沟通的时候说什么让我们搬就必须得搬,太没道德了,我们都住那俩年多了,让人很气氛,希望法律人士给一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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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 经纪人

这个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你只能在30天内找到别的房子,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如果你想争取一下的话,我建议你可以和房东好好聊聊,看看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要将房子收回,然后再谈谈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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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栋 经纪人

    因为没有正规的租赁合同所以业主有权让您搬走,所以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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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岩 经纪人

    这个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你只能在30天内找到别的房子,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如果你想争取一下的话,我建议你可以和房东好好聊聊,看看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要将房子收回,然后再谈谈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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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忠鹤 经纪人

    这个东西现在是没有办法阻止的,首先没有合同的保障,再者房主也给了一个月的时间让去找房,这种事情只能是吸取教训,所有的东西都要以书面形式体现,这样才会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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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剑 经纪人

    这个是不违背合同的,谁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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