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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和妹妹联名买了房,款交清但没办房产证,现想将房子过户给她,怎么办最便捷?

十年前我和妹妹联名买了房,款早已交清,但一直没抽空办房产证,我们当时未婚现均已婚,经商量想将房子全部过户给她,我家先生和她老公都没有异议。想了解怎么办最便捷,手续费最低?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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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文龙 经纪人

    您好!首先办理两证,然后去房地局正常过户是最便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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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鉴 经纪人

    做个公正,公正到一方所有,再去做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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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勇 经纪人

    你好,十年前的房子肯定是备案了,这个必须先拿到产证,然后去过户。这是正常的交易程序,税费也是挺高的! 最便捷的办法是公证,去公证处去把房子公证到一个人的名下(几百块钱就行了),以后这房子的使用权,买卖权你不参与,你妹妹也能自己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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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您好,只需要去房管局办产权证的时候直接把您的名字去掉就可以了,大概周期是一个月左右,花不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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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水金 经纪人

    问题不够全面,首先十年前你俩是属于买的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还是其他属性的房子?如果买的是商品房,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没办理产权证呢?如果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上有你和你妹妹两个人的名字,那么现在办产权证的话必然是你和妹妹的名字,然后再你、你爱人、和你妹妹、你妹夫,一起去房管局,把属于你的那50%过户给你妹妹。这是最便利也是唯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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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必升 经纪人

    房产证先办,直接以买卖方式过户,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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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鑫 经纪人

    到房地局去办赠与是最经济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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