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网 > 大连房产问答 > 房产收回咨询

房产收回咨询

律师,您好05年我公婆将一处房子卖给了一个朋友,当时并签订了协议,收到了全额房款,房产证已交给那个朋友。今年,那个朋友说他们一直没有过户(主要是出租),现在要过户,但是需要我公婆一起到房管处办理过户手续。考虑到孩子3年后上学的问题,该处房子属于该学校的**,我们和他商量可否再等三年过户。他不同意,然后还要起诉我们。我们想咨询一下:按照法律,现在这个房产究竟属于谁的?如果走法律程序,结果会是怎样的?补充:冒昧问下,如果收回可以吗?需要赔偿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现在房产是你们的,但是当时你们已经签了合同,正常应该按照合同覆行,但是你们不覆行,应该是你们的责任.你们如果收回那就看情况吧,是诈骗呀,还是什么的得看合同内容.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