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集体土地

我在租用的山地上搞种养殖,现在因门口(距离约100米)新修三环路,被前来视察的某个领导看到说影响美观,城建综合执法的的来强行拆除了一部分房屋,仅留下了人住的房屋没拆,现在我该怎么办,请问他们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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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良 经纪人

    估计你那是违章建筑吧,这补偿可就没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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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连兴 经纪人

    合不合法取决于你当初是怎么建造的!如果你建造是合法的,都经过一级一级部门审批过而建造的,那他们拆除旧不合法了,如果你是自建的,没经过任何部门审批,也没有任何书面的允许建造文件,那你建的就是违章建造,你不合法了,他们拆除就是合法的。所以合不合法首先要问你建造是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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