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其他 > 成都法律纠纷 > 现在先替父母付拆迁还建房房款,5年后再过户给我合法吗?

现在先替父母付拆迁还建房房款,5年后再过户给我合法吗?

爸妈的一大一小两套房子拆迁还建的协议书上都写的父亲的名字,现在要签新房购房合同了,但父母的拆迁补偿不够将2套新房都买下,要我出全部房款将小的那套新房买下。但将来房产证根据协议书都将写的父亲的名字,应该属于几个子女都可继承的,父母说要给我写份证明这套房子是我买的将来归我,这种证明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呢?如果将来在父母健在时将房产证改为我的名字,应该以什么方式才能将过户费用降到最低呢,是二手房交易、无偿赠与还是有什么其它方式?或者能否让父亲跟我签订一份共有财产协议,证明这个房子有多少份额是我的,然后去公证处做个公证。不过,现在只是马上要签新房购房合同,共有财产协议是否要在房产证都办完以后才能签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